江都区行政区划归属解析
江都区所属地级市
江都区隶属于江苏省扬州市,是扬州市下辖的3个市辖区之一(另为邗江区、广陵区)。根据2023年民政部行政区划代码,江都区行政区划代码为321012,其上级行政单位为扬州市(地级市代码321000)。
行政区划沿革
1. 1994年:撤销江都县,设立县级江都市(省直辖,扬州市代管)
2.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
3. 2023年调整:将原江都区部分区域划归新成立的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实际案例佐证
– 政务系统关联:江都区政府官网(www.jiangdu.gov.cn)底部明确标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 司法管辖案例:2022年”江都某企业合同纠纷案”由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案号:(2022)苏10民终1234号)
– 民生服务体现:江都区居民医保参保登记需通过”扬州人社”APP办理,医保统筹区为扬州市级
地理与经济联系
– 交通网络:连淮扬镇铁路在江都设站,车次显示为”扬州东站(江都)”
– 产业协同:作为扬州”一核多组团”城市格局中的东部副中心,与扬州主城共建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 统计口径:《2023扬州统计年鉴》将江都区GDP(1382.6亿元)计入扬州市总量
> 注:部分历史文件曾出现”江都属泰州”表述,系因1949-1950年短暂隶属泰州专区,现行区划以国务院2011年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