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一词在汉语拼音中如何正确标注?
一、汉语拼音标注的基本规则
在汉语拼音标注中,需遵循《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2012)的规定。多音节词的拼音标注需连写,并注意以下要点:
1. 词与词之间分写,如“我的书”标注为“wǒ de shū”
2. 复合词内部连写,如“图书馆”标注为“túshūguǎn”
3. 虚词(的、地、得等)单独分写
二、“属于”的拼音标注方法
“属于”作为双音节动词,其正确拼音标注为:
“shǔyú”(连写,无空格)
标注依据:
1. 构成方式:动词“属”+介词“于”构成的复合词
2. 语法功能:表示从属关系的及物动词
3.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明确标注为连写形式
三、常见错误辨析
错误案例1:分写错误
× “shǔ yú”
(错误原因:将复合词拆分为两个独立词)
错误案例2:声调错误
× “shúyú”
(错误原因:“属”应为第三声,误标为第二声)
错误案例3:隔音符号滥用
× “shǔ’yú”
(错误原因:音节连接无混淆可能时无需隔音符号)
四、实际应用案例
正确例句:
1. 台湾shǔy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标注形式:连写,第二音节轻声)
2. 这些文物shǔyú国家一级保护范畴
(作为谓语动词时的标准用法)
对比案例:
– 分写错误示例:
× 这项权利 shǔ yú 全体公民
√ 这项权利 shǔyú 全体公民
五、特殊语境注意事项
1. 诗歌或特殊排版中需分行时,应保持音节完整:
“shǔ-”和“-yú”用连接号标示(非常规情况)
2. 拼音教学中建议标注声调:
shǔ→yú(用箭头表示语流音变)
六、权威参考资料
1.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2.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第1215页
3. 教育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2016)
重点提示:在正式文书、教材编写或拼音认证考试中,必须采用“shǔyú”的连写形式,分写将被判定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