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历史沿革中的行政归属变迁
一、明清时期的行政归属
上海市在明清时期长期隶属于江苏省。明代时,上海地区属南直隶松江府;清代康熙六年(1667年)后,南直隶改为江南省,后分设为江苏、安徽两省,上海地区划归江苏省松江府管辖。
重点案例:
– 1724年(雍正二年),清廷将苏州府属的嘉定县、宝山县划归太仓州,而上海县仍属松江府,形成“上(海)嘉(定)太(仓)”的行政格局,但整体仍属江苏省。
二、近代开埠与行政地位提升
1843年上海开埠后,其经济地位迅速崛起,但行政上仍属江苏省。直至1927年,国民政府为强化对上海的管理,设立上海特别市,直属中央政府,首次脱离江苏省管辖。
重点内容:
– 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成立,范围包括原上海县、宝山县部分区域及租界周边,标志着上海成为中国首个直辖市雏形。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调整
1958年,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国务院将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县)、松江、金山、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10县划归上海市,奠定了现代上海市的行政版图。
实际案例:
– 崇明县原属南通专区(江苏省),1958年划入上海,成为现今上海市崇明区的前身。
四、总结
上海市从江苏省的辖县到独立直辖市,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其行政变迁反映了政治、经济与地理因素的交互影响,1927年设特别市和1958年划入江苏10县是两次关键转折。
重点提示:
– 若研究上海历史地理,需注意“上海县”与“上海市”的区别:前者为明清江苏属县,后者为现代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