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中的房产分割案例分析
一、拆迁房的法律性质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房屋来源、拆迁补偿方式及产权登记情况综合判断:
1. 婚前个人房产拆迁:若拆迁房源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为产权调换(“拆一还一”),通常仍认定为个人财产。
2. 婚后共同财产拆迁:若原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或拆迁补偿包含人口安置因素(如按户口人数分配面积),则拆迁房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3. 混合性质补偿:若拆迁补偿既包含房屋价值补偿(个人部分),又包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共同部分),需按比例分割。
重点提示:产权登记并非唯一依据,法院更关注财产来源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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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1:婚前个人房产拆迁,婚后取得安置房
案情:张某婚前拥有A村宅基地房屋,婚后该房拆迁,按面积置换得一套安置房,登记在张某名下。离婚时,妻子李某主张分割。
法院判决:安置房系张某婚前财产转化形式,未因婚姻关系改变性质,仍属个人财产。但若拆迁补偿中包含李某的户口安置面积,则该部分属共同财产。
案例2:婚后共同建房拆迁,按人口分配面积
案情:王某与赵某婚后共同出资扩建农村房屋,拆迁时按“户口+面积”补偿,分得两套安置房(其中30㎡为赵某户口额外面积)。
法院判决:原房屋扩建部分及30㎡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均分;剩余面积按原产权比例分配。
案例3:拆迁补偿款购置新房
案情:刘某婚前老宅拆迁获补偿款200万元,婚后用该款购置新房并登记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刘某主张新房属个人财产。
法院判决:补偿款转化为新房后因登记为共有,视为赠与,房产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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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建议
1. 保留证据:婚前房产证明、拆迁协议、出资凭证等。
2. 明确约定:通过协议约定拆迁权益归属,避免争议。
3. 关注地方政策:部分地区拆迁补偿与户口挂钩,可能影响财产性质。
重点结论:拆迁房是否共同财产需个案分析,核心在于区分财产来源与婚姻贡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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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案例基于公开裁判文书改编,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