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县的行政区划归属
一、行政归属关系
湖北省十堰市是竹山县的直接上级行政管辖单位。根据国家行政区划体系,竹山县属于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十堰市代管。该归属关系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民政部备案,具有法定效力。
二、历史沿革与现状
自1982年起,竹山县持续隶属于十堰市管辖。十堰市作为鄂西北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下辖三区四县一县级市,其中竹山县位于该市西南部,与陕西省安康市接壤,是连接鄂陕两省的重要门户。
三、实证案例说明
2023年竹山县实施的”堵河生态治理工程”充分体现了其行政隶属关系:
1. 项目审批流程:工程规划方案需先提交竹山县发改委初审,随后报送十堰市发改委进行最终立项批复
2. 资金拨付路径:省级生态补偿资金通过十堰市财政局转拨至竹山县财政账户
3. 跨区域协调:涉及跨市界的污染治理问题时,由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与安康市相关部门对接协商
四、数据支撑
根据《2023年十堰统计年鉴》:
– 竹山县全年财政转移支付中,82.7% 来自十堰市级财政统筹
–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必须通过十堰市发改委向省级单位转报
– 公务员招录工作纳入十堰市统一招考计划
五、特殊管理制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 竹山县享有的省直管县经济权限仅限特定领域(如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不影响其行政隶属关系
2. 在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竹山县居民医保结算和中考招生仍与十堰市主城区实行统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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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可通过湖北省民政厅官网(mzt.hubei.gov.cn)行政区划专栏或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核实,最新区划代码为420323(国家标准GB/T 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