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在乐器分类中属于哪一类?

古筝在乐器分类中的归属探究

引言

古筝作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代表性乐器,其独特的音色和演奏方式深受世人喜爱。从乐器分类学角度分析,古筝的归属问题涉及乐器分类体系的跨文化应用。本文将通过霍恩博斯特尔-萨克斯分类法(Hornbostel-Sachs System)这一国际通用标准,结合中国传统八音分类法,对古筝进行系统化归类。

# 国际标准下的分类定位

# 霍恩博斯特尔-萨克斯体系

在该体系中,古筝被明确归类为弦鸣乐器(Chordophones)。具体细分属于:
– 板箱型齐特琴(Board Zithers)
特征:具有共鸣箱和多根平行张设的琴弦
– 编码:314.122-5(箱体共鸣/板面振动/无颈式设计)

# 演奏方式细分

根据激发方式可分为:
1. 拨奏类:使用义甲或指套弹拨
2. 击奏类部分流派使用琴杵敲击(如潮州筝派《寒鸦戏水》)

# 中国传统分类体系

# 八音分类法

在周代形成的”八音”体系中,古筝属于丝类乐器
– 材质分类:丝弦振动发声
– 历史记载:《礼记·乐记》”丝声哀,哀以立廉”
文化特征:与琴、瑟同属士大夫阶层雅乐乐器

# 现代扩展分类

# 声学特性分类

根据振动模式:
板振动主导:桐木面板为主要振动源
复合共鸣:腹腔、雁柱与弦长共同作用
– 典型案例:徐振高制作「敦煌牌」古筝采用弧形面板增强共鸣

实际案例解析

# 现代作品中的分类体现

在赵曼琴创作的《井冈山上太阳红》中:
1. 快速指序技法体现弹拨乐器特征
2. 滑音按颤展现无品弦鸣乐器优势
3. 二十一弦S型筝体符合现代标准分类

# 跨界演奏实践

王中山改编的《土耳其进行曲》 demonstrates:
– 筝与钢琴合奏时仍保持齐特琴声部特性
– 拍板技法融合打击乐元素而不改变根本分类

# 分类争议与演进

# 边界案例讨论

1. 转调筝:增加机械装置仍保持核心发声原理
2. 电声古筝:加装拾音器不改变原始分类地位
3. 非遗保护中的分类:2008年列入国家级非遗时明确标注”传统弦鸣乐器”

结论

古筝在乐器分类中核心归属为弦鸣乐器下的板箱型齐特琴,同时具有拨奏与击奏双重属性。其分类体现了:
1. 跨文化分类体系的兼容性
2. 技术演进不影响根本声学原理
3. 传统文化符号与现代乐器学的统一

> 学术参考:上海音乐学院乐器博物馆采用H-S分类法将明代十六弦筝标注为”314.122-5类弦鸣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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