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在行政上归属于哪个市?

清河区行政归属解析

概述

清河区在行政上归属于辽宁省铁岭市,是铁岭市下辖的两个市辖区之一。该区作为铁岭市的主城区和行政中心,承担着重要的城市功能。

行政架构详解

根据国家行政区划代码(211204)显示:
– 省级:辽宁省(代码21)
– 地级:铁岭市(代码12)
– 县级:清河区(代码04)

铁岭市现辖2个市辖区(银州区、清河区)、2个县级市(调兵山市、开原市)以及3个县(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清河区在此体系中具有明确的定位。

历史沿革与典型案例

建制变迁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铁岭市清河区,其命名源于流经区域的清河。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存在多个同名”清河区”,例如:
–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已与清浦区合并为清江浦区)
–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县级建制)

实际案例说明

2021年铁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中明确表述:”清河区作为铁岭市辖区,执行全市统一的防疫政策”。此类官方文件直接印证了清河区与铁岭市的隶属关系,在实际行政运作中具有法定效力。

区域特征与辨识

区别于其他同名地区,铁岭市清河区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1. 地理坐标:东经124°23′,北纬42°30′
2. 核心产业:依托清河水库形成的水电能源体系
3. 行政标识:所有政府机构牌匾均标注”铁岭市清河区XX局”

常见误区提示

需特别注意:
与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的区别(县级VS市辖区)
与已撤销的淮安市清河区的区别(不同省份)
– 对外通信时需完整标注”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

结语

准确理解行政区划关系对政务办理、商业合作和社会交流具有重要意义。清河区作为铁岭市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行政归属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实践基础,在辽宁省区域发展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注:本文依据民政部《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及铁岭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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