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隐瞒房屋死过人能否要求退佣?
说实话,上个月有个粉丝急吼吼地来问我:“展哥,我买的房子刚签完合同,邻居才告诉我里面死过人,中介全程没提一个字,这佣金我能要回来吗?”这问题太典型了。房屋买卖中介隐瞒房屋死过人能否要求退佣? 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关键看你怎么取证、怎么定性。今天我把这里面的门道一次讲透。
一、先泼盆冷水:凶宅和“死过人”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一听“死过人”就炸毛,但法律上只认“非正常死亡”才构成“凶宅”的瑕疵。正常病逝、自然老死,法院大概率不支持退佣或解约。🎯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但如果你遇到的是自杀、他杀、意外身亡,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1. 中介有没有“主动告知”义务?
有,而且很明确。根据《民法典》第962条,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属于影响交易意愿的重大事实,中介知情不报,就是故意隐瞒。
2. 中介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
这里有个小窍门:查警方出警记录、社区居委会备案、物业登记,甚至原房主有没有在聊天记录里提过。如果中介曾在带看时说“这房子干净得很”,而你事后拿到证据证明他早就知道,那就属于欺诈。
二、能退佣吗?分三种情况对号入座
情况A:中介明知却故意隐瞒 → 百分百可退
我去年指导过一个案例:买家通过某绿牌中介成交一套二手房,签约后才发现2019年屋内曾发生坠亡事件。我让他去物业调取维修记录——因为当年窗户被撞坏,物业登记了“事故维修”。拿到证据后发函给中介,明确要求退还全额佣金6.3万元,并告知将向住建部门投诉。结果中介三天内就退款了,因为一旦被认定“欺诈”,他们不仅要退佣金,还可能面临佣金三倍赔偿(消法适用)。
情况B:中介确实不知情,但房主隐瞒 → 佣金可退,但找中介退费稍难
⚠️重点来了:如果中介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比如让房主签了《房屋情况确认书》),那主要责任在房主。但《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不得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实务中法院会认为,中介作为专业机构,对“凶宅”信息有更高的调查义务——哪怕真不知道,也得承担一定责任。我见过判决是中介退还50%佣金,剩下的找房主追。
情况C:买前已经知道,还签了补充协议 → 退不了
如果中介或房主在合同里写了“已知晓房屋曾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者你在微信里回复过“没关系”,那就视为你放弃主张了。别问我怎么知道的,上周一个粉丝就吃了这个亏😅。
三、实操四步,把钱拿回来
第一步:固定证据——立刻去物业、社区、派出所调取记录,截图你和中介的聊天记录,录音也行。(注意取证要合法)
第二步:发书面函给中介公司,要求协商退款。模板里写清“依据《民法典》第962条、第964条”,并附上证据复印件。📮
第三步:打12345或住建委热线投诉,说“中介隐瞒凶宅信息,涉嫌违规”,住建部门会约谈门店,施加压力。
第四步:协商不成,起诉。诉讼请求写“解除居间合同,返还佣金并赔偿损失”。只要证据扎实,胜诉率很高。
四、你可能会问
Q: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还能退佣吗?
能,退佣和退房是两码事。就算你接受房子,也别让中介白拿钱。
Q:佣金买的是服务,不是房子本身,这也算欺骗?
算。服务内容就包含“提供真实房源信息”。隐瞒死过人导致你做了错误决策,服务就是不合格的。💡
总结一下
房屋买卖中介隐瞒房屋死过人能否要求退佣? 我的判断是:能,但要有铁证。别听中介“退不了”的鬼话,也别打无准备的仗。第一步永远是把证据攥在手里,然后该投诉投诉,该起诉起诉。
最后问一句:如果是你,在签完合同后才听说房子死过人,你会选择退房、退佣,还是找人“聊聊”?评论区告诉我,咱们一起想想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