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合同中结算依据应以哪个为准?
黑白合同结算对不上账?最近又有粉丝拿着两份合同来问我,说白合同用来备案,黑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结果审计价和白合同价差了近百万,到底该按哪份结算?说实话,这问题在工程圈太常见了,今天就把裁判规则一次讲透,帮你避开这个大坑。
一、核心裁判规则已明确
1. 特定情形下白合同优先
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及今年的最新判例,备案的中标合同(白合同)通常作为结算依据,这是基本原则。但要注意一个前提:黑白合同针对的是同一工程项目,且白合同经过了合法招投标程序。👉比如我之前参与过的一个案例,施工方坚持按黑合同结算多要80万,法院最终采信了备案白合同,就是因为这个逻辑。
2. 例外情况不能忽视
有两种情形对施工方有利,需要特别留意:
– 黑合同签订时间早于白合同的,这种属于“倒签”,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可黑合同效力;
– 实际履行中双方通过签证、函件确认了变更的,可视为对白合同的补充协议。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这些例外情形对证据链要求极高,需要完整保留全过程资料。
二、如何正确锁定有利结算依据
第一步:确认是否存在“标”
先看项目是否属于强制招投标范围。如果属于,黑合同基本没戏。如果属于自愿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合同效力认定会完全不同,这时黑合同反而可能有效。
第二步:对比结算条款差异
这里有个小窍门,审核合同时重点看三个维度: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措施费,大部分争议都出在这三处。我上个月刚帮一家分包企业梳理合同,就是通过对比发现白合同漏了材料调差条款,黑合同里有,最终帮他们成功争取到了50多万的调差款。
⚠️ 特别提醒:别忘了一个关键环节——废标或非强制招标项目的处理。这类项目的黑白合同争议更大,有些甚至被认定全部无效,最终按“实际履行”来判定。所以谈判时,对方黑合同虽然签了,但最后可能因为招标程序问题,反而按白的来,这种反差很常见。
三、一个真实案例的启示
我去年指导过一个钢结构分包项目,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白合同价格1800万,黑合同因为甩项降到1650万。
施工过程中因为设计变更,双方发生了签证变更,工程量比原合同增加了12%,但主体施工始终按白合同范围进行。结算时争议爆发,分包方要求按1830万结算(黑合同+签证变更),发包方坚持按1650万。
最终,法院先是认定黑合同实质性条款抵触白合同无效;后核定签证变更、现场影像和月报记录后,支持了白合同+有效变更签证的结算模式,判令发包方支付1782万。这个结果双方都能接受。
这告诉我们什么?黑合同如果真的执行了,比如对方实际付款、开票都按这个来,反而会形成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这是白合同无法覆盖的灰色地带,务必在过程中留痕。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黑合同被认定无效,还能要回质保金吗?
答:可以。合同无效不影响质保期内的保修义务。结算争议未解决前,质保金建议单独列支,不要混入结算总额,避免因总额争议导致质保金滞留。
问:如果黑白合同报价一致,但黑合同约定了甲供材抵扣方式不同呢?
答:这种属于实质性异议,尤其甲供材抵扣影响到结算单价。要看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在招投标范围内。如果不在,法院可能综合考虑双方真实意思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结算方式。
总结一下
黑白合同结算依据应以哪个为准?先看招投标合法性,再判断是否属于强制招标范围。如果你是施工方,想要突破白合同结算,更需要用联系单、会议纪要这些证据去固定“实际变更”。 别因为手里有黑合同就觉得稳赢,证据链才是王道。
你在项目结算中还遇到过哪些争议?比如黑白合同里工程量清单对不上,或者中途变更定价没谈拢?评论区说出来,我来帮你分析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