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

说实话,上个月有个粉丝在后台跟我抱怨,说自己买了一套二手房,结果原房主把阳台封起来当卧室卖了,新业主觉得阳台是自家的,想拆墙改造,结果被物业拦下,说阳台属于共有部分。他一脸懵地问我: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 怎么连自己家门口的阳台都做不了主?这事儿其实特别典型,今天咱就掰开揉碎了聊聊。

一、开篇:先别急着争“我家门口”,共有部分有法律红线

刚那个粉丝的问题,答案其实很明确:阳台外墙、承重结构这些,哪怕在你家窗户外面,也真不是你想动就能动的。🎯 因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到第二百七十四条讲得很清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三块: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和共同管理权。说白了,共有部分就是全体业主一起拥有的地方,谁也不能独占。

二、核心知识:到底哪些算共有部分?分三块看

(一)法定共有:法律直接规定了,跑不掉

1.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除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外)——比如小区里的主干道、中心花园,哪怕在你家楼下,也是大家的。
2.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比如电梯井、楼梯间、走廊、门厅、设备间(水泵房、配电房)。
3. 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办公那间屋子,产权归全体业主,不是物业公司的。

⚠️ 这里有个小窍门:凡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里标注为“配套”的,基本都属于共有部分。你买房时那个户型图,只画你家框框内的部分,框框外全是共有的。

(二)约定共有:合同里写了,才算数

有些部分,法律没直接规定,要看开发商和业主的约定。比如:

– 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写明“车位归开发商所有”,那部分车位就不是共有的。但如果是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性质又不一样,很多地方规定归国家所有,平时由业主使用。
– 楼顶平台:如果顶层业主在购房合同里明确买了平台使用权,那可能算专有;但如果没有,屋顶是共有的,用来装太阳能、晾衣架都得大家同意。

(三)天然共有:物理上没法分割的

– 外墙、屋顶、承重墙、梁柱——这些是结构安全的关键,哪怕在你家室内,也是共有部分。之前有个案例,业主把自家承重墙敲了,结果整栋楼开裂,最后被起诉赔偿,这真不是开玩笑。
– 给排水、供电、燃气等管线主干的通道——这些埋在你家墙里的管道,如果属于公共管线,维修时业主要配合,不能阻拦。

💡 个人经验:判断标准很简单,你用起来不碍事,但拆了会影响别人安全的,基本就是共有部分。

三、实战案例:一个车位引发的“血案”

去年我指导过一个案例。一个三线城市的小区,开发商把地面规划的车位打包卖了,每个5万块,有业主买了,但没买车位的业主觉得不公平——这地面本来就是大家的。后来一查规划图,发现这批车位根本不在“专有面积”里,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最后法院判定:开发商无权售卖,已收的钱全部退还。

惊喜的是,业委会用这笔退款给小区装了智能门禁和监控,物业费还降了0.2元/平米/月。这个案例说明,你要是不清楚共有部分的边界,很容易被“二次收割”。

四、常见问题解答(评论区高频问的)

Q1:一楼住户用不用交电梯费?
A:只要房产证里有“公摊面积”这个词,不管你住几楼,电梯也是共有设施,一楼也要承担维护费。除非你们业主大会投票有特别约定(比如减免),不然照交。

Q2:小区里的广告牌收入归谁?
A:归全体业主!电梯广告、道闸广告,那都是共有部分的收益。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公示这笔钱,并且把它计入公共收益账户。

Q3:邻居把鞋柜放在走廊,算侵权吗?
A:算。走廊是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私人占用属于侵犯其他业主共有权。可以先找物业,再向街道办或者住建部门投诉。

总结一下

想弄清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共有部分包括哪些,你就记住三句话:规划配套全是公,墙顶结构不能动,合同约定要看清。说实话,很多纠纷本质就是信息不对称——开发商想多卖钱,物业想多收钱,咱业主只能多学点知识保护自己。

(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你在买房或者住小区时,有没有遇到过“共有部分被侵占”或者“开发商乱卖配套”的情况?评论区告诉我,我帮你出出主意!👇

本文内容经AI辅助生成,已由人工审核校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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