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品牌归属揭秘:它究竟属于乔丹还是耐克?
1. AJ品牌的起源与背景
Air Jordan(AJ)是耐克(Nike)于1985年为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推出的专属运动鞋系列。这一合作源于乔丹与当时新兴的耐克签约,而非传统篮球鞋品牌如匡威(Converse)或阿迪达斯(Adidas)。耐克为乔丹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分成协议,包括每双鞋的销售提成,这成为体育营销史上的里程碑。
重点内容:AJ品牌的法律所有权归属于耐克,但乔丹通过分成协议和后续谈判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品牌影响力。
2. 法律归属:耐克的全资子公司
从法律角度看,AJ品牌是耐克旗下的子品牌,由耐克全资控股。乔丹本人并不直接拥有AJ品牌,但他通过以下方式深度参与:
– 分成协议:乔丹从每双AJ鞋的销售中抽取分成,据福布斯报道,这一比例约为5%,年收入超1亿美元。
– 联名设计权:乔丹对部分鞋款的设计拥有否决权,例如经典的AJ1“禁穿”(Banned)故事就是由乔丹的球场风格衍生而来。
实际案例:2017年,乔丹在与中国品牌“乔丹体育”的商标侵权案中胜诉,法院认定中国品牌侵犯了乔丹的姓名权,但此案并未涉及耐克对AJ品牌的所有权问题。
3. 乔丹与耐克的共赢关系
重点内容:AJ品牌的成功依赖于乔丹的个人IP与耐克的商业运营能力。
– 乔丹的贡献:凭借其球场表现和文化影响力,乔丹将AJ从运动鞋提升为文化符号。例如,AJ11“Concord”因其季后赛表现成为经典。
– 耐克的运营:耐克通过限量发售、复刻策略和跨界联名(如与Off-White、Dior合作)持续激活AJ的市场价值。
实际案例:2020年,纪录片《最后之舞》热播后,AJ系列销量暴涨,耐克借势推出多款复刻鞋,单季度收入增长23%。
4. 争议与未来:品牌归属的模糊地带
尽管法律上AJ属于耐克,但消费者常将AJ与乔丹个人绑定。这种模糊性也引发过争议:
– 乔丹的自主权:2019年,乔丹公开反对耐克为其他球员(如锡安·威廉森)推出类似AJ的个人品牌,认为这会稀释AJ的独特性。
– 品牌延续问题:随着乔丹退役,耐克需平衡“乔丹遗产”与新一代球星(如塔图姆、东契奇)的代言需求。
5. 结论:共生而非归属
重点内容:AJ品牌是耐克与乔丹共同创造的商业奇迹,耐克掌握所有权,乔丹享有IP红利。未来,这一模式可能成为运动员与品牌合作的标杆,但核心仍在于双方的利益平衡。
实际案例:2023年,AJ品牌年收入突破50亿美元,占耐克总收入的12%,印证了这种合作模式的长期价值。